广大会计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宁财(会)发〔2016〕294号)的相关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公开备案评选,确定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正保会计网校)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通过参加培训取得相应年度的学分,只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一年度。
3. 收费价格统一为18元/每人/每年,学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转账直接向网络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并由网络培训机构开具培训票据。